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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与四省区联合发布《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23 11:13:01 中国水运网

据新华社广州5月21日电记者21日从珠江航务管理局获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布《推进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明确了未来3年珠江水运推进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据介绍,《珠江绿色方案》从完善珠江水运绿色发展规划、加快生态航道建设、加快绿色港口建设、推进运输船舶绿色发展、优化水路运输组织、提升绿色水运管理能力6个方面的32项重点任务,推动实现发展目标。

在加快生态航道建设方面,将生态环保理念和要求贯穿于航道规划、建设、管理、养护的全过程,2020年底前,完成1至3个生态航道示范工程建设,完成1至3个航道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建设。

在推进运输船舶绿色发展方面,2020年底前,过闸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货运船舶平均吨位达到1200载重吨。在2020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船舶改造。与2015年相比,珠江水系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6%,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7%。

在提升绿色水运管理能力方面,要加强环保监管和能力建设。2020年底前,重点开展对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肇庆港、佛山港等主要港口的环境监测。与2015年相比,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下降65%、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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