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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趋势与政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6-10-19 11:21:02 国研网

摘要: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近几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2014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出口占比大约是85.4%,进口占比约为14.6%,出口额远远大于进口额。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可以带动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增长,还可以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建议顺应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重视下述方面的工作,努力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发展:逐步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不断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保税备货、闪购等新业态发展;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一、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总体发展状况
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一种新型的贸易方式。它具有门槛低、环节少、成本低、周期短等方面的优势,能够帮助国内企业降低国际贸易成本,并且能够帮助国内中小企业更便利地开展国际贸易,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近几年保持快速增长态势。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4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4.2万亿元,同比增长33.3%;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中出口占比大约是85.4%,进口占比约为14.6%,出口额远远大于进口额。中国企业出口商品主要是服装、饰品、小家电、数码产品等日用消费品,规模较大且增速较快。我国跨境电商进口处于起步阶段但增速很快,化妆品、护肤品、母婴用品、奢侈品、新潮服装、电子消费品、食品及保健品是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主流商品。
按照运营模式,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可分为跨境B2B贸易(外贸企业间的电子商务交易)和跨境网络零售两大类。2014年跨境B2C业务(外贸企业对个人零售电子商务)在天猫、苏宁、一号店、唯品会、亚马逊中国、聚美优品等各大网络零售平台上线。阿里巴巴公司的数据显示,2014年“双十一”期间,217个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和消费者在阿里巴巴平台上进行交易,跨境电商在中国已进入全球化大众消费时代。
从市场格局来看,跨境B2B贸易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中一直占主导地位,2014年的占比为93.5%。跨境B2B贸易企业主要依托阿里巴巴、敦煌网、环球资源、中国制造网、环球市场集团、兰亭集势等电商平台进行信息展示,电商平台帮助企业进行在线匹配和撮合。大多数跨境B2B贸易订单的金额较大,进出口贸易的部分环节在线上完成,目前尚未实现完全的在线交易。虽然在线全流程的跨境电子商务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今后几年,跨境B2B贸易仍将以信息撮合和信息化服务为主。
二、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不仅可以带动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增长,还可以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在促进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可以发挥三个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一,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有助于推动我国企业适应国际客户需求和竞争环境。跨境电子商务是典型的“互联网+”产业,我国企业依靠快捷、高效的互联网平台和国际物流,直接面对全球各个国家的客户,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层示产品并与海外的客户进行交流,能够更加充分、更加及时地了解国际市场的发展动态并快速捕捉和响应客户需求,不断增强产品创新能力,提升“中国制造”和“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第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有助于促进我国外贸行业转型升级。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海外进口商倾向于将大额采购转变为中小额采购,长期采购变为短期采购,传统外贸集装箱式的大额交易逐渐被小批量、多频次的“碎片式”进出口贸易取代。我国外贸企业通过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能够适应国际市场这种新的发展趋势,培育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第三,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有助于培育中国企业的品牌。跨境电子商务减少了中间环节,使大量的中国企业走向了前台,掌握销售渠道,发展自主品牌,直接连接外贸企业与终端客户,改变了OEM贴牌加工模式,为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创造了更好的机会和途径,尤其是给一些“小而美”的中小企业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
三、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与相关政策建议
(一)逐步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
为支持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型业态发展,海关总署不断改革通关监管模式,从2012年开始选择条件成熟的城市开展试点,建立新型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模式。201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由商务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9个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推出六大支持政策,包括: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支持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正常收结汇,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等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因地制宜,积极有效推进有关试点示范工作。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给予跨境电商税收上的优惠政策,即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购买的海外商品只需缴纳等同于个人物品的“行邮税”,免去一般进口贸易的“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此后,2014年7月,海关总署出台《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和《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认可了业内通行的保税进口模式;2015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跨境电商单笔交易金额上限自1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2015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台《关于深化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的意见》,支持跨境电商发展。在前期试点和探索的基础上,2015年6月1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制约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突出问题,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进出口通关作业流程,完善检验检疫监管政策措施,提供积极财政金融支持,努力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发展。
(二)不断优化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
跨境网络零售呈现出小金额、多批次、高频率的交易特征。跨境网络零售的商品大量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运送,传统的贸易通关方式并不适应跨境网络零售的特点。我国大多数小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跨境网络零售又没有报关单,结汇、退税等都难以操作。根据以零散邮寄方式向境外邮寄货品的情况,为了便利结汇,国家外汇管理局2015年在浙江和福建进行试点,允许以商业单据代替报关单作为结汇的依据,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今后,在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等试点城市取得的经验的基础上,要建立起由海关、检验检疫、商务、工商、外汇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良好协调沟通机制,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继续优化通关、支付、物流、结汇等方面的服务支撑体系,进一步提高商检、清关、物流效率,降低跨境电商的运营成本。同时,要健全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检验检疫监管机制,提升检验检疫服务效能,争取实现对跨境电商入境消费品“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流向可追踪”的有效监管,降低跨境电商的质量安全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依靠空运和海运,目前我国国际航空货物转运中心布局在上海、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海运则集中在沿海地区。我国的制造加工企业已逐步向内陆和二三线城市转移,虽然这些地区在周边大航空转运中心的辐射范围内,但受海关关区和行政管辖权等方面的限制无法实现无缝对接,因此,今后要在各个试验试点区尝试建立跨境电商监管区域与出境口岸的快捷联动通道,进一步优化通关流程、加快通过速度。
另外,我国跨境网络零售庞大的目标客户群都在海外,电商企业在跨境交易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如俄罗斯海关清关时间过长,经常出现货物丢失等。2014年,哈尔滨市积极与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对接协调,叶卡捷琳堡市为中俄跨境包裹设立的作业线每天24小时清关,极大地提高了清关效率。2015年4月8日,中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在绥芬河市正式开通,实现了对俄电商平台、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操作系统与海关总署电子口岸的系统对接,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监管方式办理通关手续,海关在线实时监控,实现中俄跨境贸易互通阳光化。今后我国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要继续与相关国家推进跨境电子商务规则、条约的研究和制定,争取建立健全跨境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机制,为国内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创造必要条件。
(三)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保税备货、闪购等新业态发展
近几年,国内消费者一般采取代购或转运公司转运的方式海淘商品,商品真伪、质量、售后等均无法充分保障。2015年上半年,青岛、广州、南京、厦门等城市开通了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业务。“直购进口”接近于“海淘”概念。国内消费者在跨境电商网站订购境外商品,企业将电子订单、支付凭证、电子运单等实时传输给海关,随后在海外将商品打包,以海运、空运、邮递等方式直接运输进境,通过电商交易平台和海关通关管理系统对订单、支付、运单等进行信息申报,并按税率缴纳关税,实现快速通关。
与传统“海淘”相比,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税费信息透明、通关时间短,并且购买平台均经合法注册备案,商品的质量、售后等得到了保障。通过直购进口模式,消费者从下单到收货的时间大大缩短,运输成本降低50%左右。青岛海关开通的跨境电商“直购进口”通道采用“自动申报、自动审结、货到放行、汇总征税”模式,减轻了物流企业逐票手工申报和缴纳税款的繁琐手续,实现了跨境网购全过程电子化、高效化。而青岛海关在青岛、威海开通的中韩海运跨境电商通道,充分利用了山东半岛地区与韩国间的地域优势和产业互补,运输成本低、通关效率高,实现了跨境电商商品“空运的速度、海运的价格”。2015年上半年,青岛海关共接受跨境电商相关企业备案122家,审核验放跨境电商进出口清单56.8万票,货值约1.7亿元人民币,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驶上了“快车道”。
杭州跨境电商试验区2015年推出了保税备货模式,商家将热门商品提前备货到保税仓库,由于保税仓系统平台上协同对接了海关、商检等部门,订单产生后根据前置信息可以迅速地完成清关环节,正常情况下通关过程在1小时之内可完成。2015年8月,宁波海关正式启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一般进口”(跨境直购)模式。该模式允许特定商品在进口前完成海关备案手续,消费者购买商品后,海关给予跨境商品相应的通关便利。这些货物到宁波后,24小时以内就能通关。上海虹桥机场海关于2015年8月试点启动跨境电商直邮业务。为了保障消费者享受直邮网购的便利,上海海关推出多项举措,包括开通直邮绿色通道,允许直邮进口商品采取提前申报模式进境,对于进入绿色低风险通道的海外电商平台商品实时验放等。下一步,上海海关还将积极探索跨境电商进口退换货监管模式。
2015年上半年,天猫国际积极开展跨境进口模式创新,吸引海外品牌方直接入驻平台,保证了消费者长期享受多品种、多品牌的全球直供、全球直采、全球同价。亚马逊中国上线全球购·闪购项目,甄选海外购中的畅销单品,预先进口备货至保税仓或香港仓,并通过中国国内物流直接发运,平均3天可送达买家手中。闪购类似于保税仓模式,唯品会、京东、聚美优品等国内电商企业都已开展此业务。今后,我国政府要继续进行政策创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直购进口、保税备货、闪购等新业态发展,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并提高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质量。
(四)提升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跨境电商实现“买全球”“卖全球”,需要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提供有效支撑。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为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提供各种专业服务,包括交易平台服务以及物流配送、电子支付等几个大类。
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第一个大类是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服务,阿里巴巴、敦煌网、环球资源、中国制造网、环球市场集团、兰亭集势、苏宁、亚马逊中国、聚美优品、大龙网等电商平台企业占据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比较大的市场份额。天猫国际是阿里巴巴专门供国外商家销售产品到国内的平台,开展跨境B2B业务和跨境B2C业务。全球速卖通是阿里巴巴另一个跨境电商平台,它以小额批发类为主,帮助我国的中小企业把产品销售到全球。全球速卖通于2010年4月上线,2014年已经覆盖220多个国家,每天海外买家的流量超过5000万。敦煌网将自身定位为“B2B在线交易及供应链服务平台”。敦煌网以交易服务为核心,提供整合信息服务、支付服务、物流推荐、竞价排名、免费翻译等全程交易服务,并在交易完成之后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敦煌网“为成功付费”的模式打破了传统电子商务“会员收费”的经营模式。2013年,敦煌网推出了外贸开放平台,借此发展外贸B2B的“中大额”交易,吸引中大型制造企业开展线上交易。
目前,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仍然是投资和发展的热点,国内众多电商公司纷纷推出国际板块和全球购的服务项目。2015年年初,网易公司上线“考拉海购”,顺丰速运上线顺丰海淘。京东商城2015年4月推出了“京东全球购”。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综合保税区、产业园区搭建了具有公益性质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2015年8月,义乌市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义网通”正式上线。该综合服务平台与各大电商、供货商、网购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金融企业、代理企业及国际机构实现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形成覆盖义乌出口跨境通关、进口跨境通关、保税进口通关、国际快件通关、铁路快运通关等多式联运立体模式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网络。
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发展趋势来看,今后一是立足于长远发展,保证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市场拓展和客户服务能力;二是加强海外布局,具备条件的企业将在国外建设或租赁更多的海外仓,完善物流与售后服务,降低企业的物流成本,缩短订单周期;三是向国际一流服务商看齐,开展规范化经营,提升服务品质,探索跨境电子商务切实可行的交易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第二个大类是物流快递服务。在跨境电子商务的带动下,近年来我国跨境包裹数量持续快速增长。联邦快递(FedEx)、联合包裹(UPS)、敦豪速递(DHL)、天地快运(TNT)、德迅(KN)等国际物流快递公司是跨境包裹的主要承运商。除快递公司外,还有马士基、中远、中海等海运公司可供选择。中国邮政、顺丰速运、中外运、韵达快递、中通快递等国内企业积极拓展跨境物流快递业务,取得了一定的突破。
中国邮政积极开展跨境物流快递业务,为中国电商卖家量身定制了轻小件物品国际空邮产品——国际e邮宝。国际e邮宝经济实惠,免收挂号费并为客户提供包裹跟踪信息查询服务,在正常情况下7-10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妥投。截至2015年7月底,国际e邮宝已经开通了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巴西等十条空邮产品路线。
自2014年开始,顺丰速运加速全球化布局,为电商卖家提供跨境物流服务。面向有直邮需求的出口卖家,顺丰依托目的国的网络资源和清关系统推出国际小包服务,如美国小包、欧洲小包、澳洲小包、俄罗斯小包等,基本采取“航班直飞+本土化派送”的方式,帮助卖家货通全球。顺丰在业内率先做出“先行赔付”的承诺,如果发生货件遗失,顺丰承诺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面向销售高价值商品、对物流时效要求更高的客户,顺丰提供专递服务。在进口方面,顺丰推出包括直邮、保税两种模式的“全球顺服务”。2015年7月,顺丰开通了首条跨境全货机航线。此外,顺丰计划建立20个全球仓,覆盖4个主要目标市场。2015年上半年,顺丰东欧仓已经启用,向中国国内发往俄罗斯及东欧、北欧的跨境电商卖家开放仓配一体化服务。
目前,中国邮政、顺丰速运等国内企业在国际覆盖范围、物流配送效率、物流信息采集等方面与国际物流快递公司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物流快递仍是我国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主要瓶颈。今后要鼓励和支持国内物流快递企业的国际化发展,拓展国内物流快递企业的国际服务网络,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力求为客户量身打造仓配一体的一站式物流供应链服务。同时,可制定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服务质量标准,促进跨境物流配送企业提质增效。
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业的第三个大类是支付服务。目前,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银行转账、信用卡,第三方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并存。跨境电子商务B2B目前主要以传统线下模式完成交易,支付方式主要是信用证、银行转账如西联汇款。跨境电子商务B2C主要使用线上支付方式完成交易,第三方支付工具得到了广泛应用。
在除中国之外的全球市场,美国的第三方支付系统PayPal(贝宝)是规模最大的在线支付工具。2014年,PayPal总共处理资金2350亿美元,实现营业收入80多亿美元。PayPal支持100多种货币支付,覆盖全球203个国家和地区,拥有超过1.69亿的活跃客户。作为美国公司,PayPal无法在中国大陆开展本地支付,但为我国跨境电商提供外币在线支付服务已有多年。随着中国跨境电商的崛起,PayPal与越来越多的国内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合作,并携手银联打通国内银行卡(包括借记卡),还将为中国商户正式推出B2B2C跨境电商解决方案。
我国一批优秀的第三方支付本土企业,比如支付宝、财付通和银联电子支付,已获得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资格、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试点资格、跨境汇款业务试点资格等跨境支付业务试点资格,陆续进军跨境支付领域,致力于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跨境网络支付服务。它们可以通过银行为小额电子商务交易双方提供跨境互联网支付(包括单笔交易不超过5万美元的货物贸易和留学教育、航空机票、酒店住宿等服务贸易)所涉及的外汇资金集中收付及相关结售汇服务。总体而言,第三方支付本土企业尽管发展很快,但目前尚不具备国际竞争力。今后要继续推进金融创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支付限额,引导和支持国内金融机构特别是支付企业“走出去”,逐步完善跨境电子支付体系,有效满足境内外企业及个人跨境电子支付的合理需求,助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来源:国研网 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厅 来有为 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参考文献
[1]陈君言、张裕麒,2015:“上海虹桥机场海关启动跨境电商直邮业务试点”,《科技日报》,8月17日。
[2]陈星华、刘箫,2015:“山东跨境电商单月峰值突破10万票”,《国际商报》,7月9日。
[3]杜海涛,2015:“宁波海关启跨境直购监管模式24小时通关”,《人民日报》,8月26日。
[4]国务院办公厅,2013:《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商务部网站,9月2日。
[5]滑明飞,2015:“Paypal独立上市押注跨境电商”,《21世纪经济报道》,7月22日。
[6]黄天玉,2014:“跨境电商春天将至?”,《纺织服装周刊》,12月8日。
[7]侯云龙,2015:“跨境电商试点热潮涌动瓶颈待破”,《经济参考报》,5月15日。
[8]来有为、王开前,2014:“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形态、障碍性因素及其下一步”,《改革》,第5期。
[9]来有为、王开前、李广乾,201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形态和发展状况”,《中国经济时报》,6月17日。
[10]来有为、王开前、李广乾,201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面对的主要挑战与政策建议”,《中国经济时报》,6月19日。
[11]李雅文,2015:“中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正式开通”,www.suifenhe.gov,cn,4月9日。
[12]刘玉其,2014:“跨境电子商务迎政策红利外贸结构调整初显辐射效应”,《通信信息报》,1月15日。
[13]吕红星,2015:“跨境电子商务将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国经济时报》,7月1日。
[14]顺丰国际,2015:“物流不应成跨境电商短板”,www.gznet.com,8月20日。
[15]万莹,201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的现状、挑战及对策”,《中国物流与采购》,10月16日。
[16]云竹,2015:“跨境电商如何迎战风口”,《人民邮电》,8月28日。
[17]赵海娟,2015:“深化改革突破瓶颈开拓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新空间”,《中国经济时报》,5月12日。
[18]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5:“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WWW.100EC.cn,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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